事项名称 | 受理劳动监察举报、投诉案件 |
设定依据 | 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23号)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,履行下列职责:(三)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、投诉。 |
申请条件 | 无 |
服务对象 | 个人或其他组织 |
办理材料 | 投诉案件:1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2、投诉材料。3、相关证明材料。举报案件:举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。 |
办理机构 | 礼泉县劳动监察局 |
办理地点 | 礼泉县东二环果品交易市场三楼 |
办理时间 | 周一至周五(早上8:00-12:00 下午2:00-6:00 ) |
联系电话 | 029-35619619 |
办理流程 | ![]() |
办理时限 | 5个工作日 |
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
表格下载 | 无 |
备注 | 无 |
www.57365.com 主办 礼泉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承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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