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www.57365.com门户网站!
www.57365.com关于省委第一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(十八)
发布时间:2017-09-21  字体:   浏览次数:

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,现将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:

一、省委第一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基本情况

信访举报反映:“礼泉县新时乡小陈村凤婷筐子厂,城关镇东关村新瓜果市场里王胖子筐子厂,城关镇西兰路红塔加油站民兴筐子厂,这三个筐子厂24小时生产,塑料味道很大,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”。

二、调查核实情况

经查:“凤婷筐子厂” 名为礼泉凤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,生产原料为塑料颗粒和石粉,成品为塑料果筐,年设计产量约70万件;“王胖子筐子厂”名为礼泉县胖子包装材料加工厂,位于礼泉县建设路,有厂房1间,安装塑筐生产线3条,年设计产量约70万件;“民兴筐子厂”名为礼泉民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,位于礼泉县西兰大街东段,建有3条塑筐生产线,年设计产量约70万件。现场核查时三家筐子厂均未生产,未建设大气、噪音污染防治设施,都无立项、土地、规划选址、环评等手续。

三:是否属实:是

四: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

举报问题查处情况:礼泉县联合多部门对“凤平筐子厂”进行联合执法,现场对该公司生产用电进行断电、对生产设备、设施进行查封,并责令停止生产。县环保局针对未报批环评文件,擅自开产建设投运的违法行为,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,并处以1.1489万元罚款;2017年9月12日,县电力局对“王胖子筐子厂”和“民兴筐子厂”实施了断电措施;县环保局依法对两家公司生产设备及电力设施进行了查封,并针对两家公司未报批环评文件,擅自开产建设投运的违法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对两家公司进行立案查处,并分别处以1.17万元和1.47万元罚款。

整改措施:一是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对三家框子厂关闭取缔工作;二是加大监管力度,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,由3个社区加强监管,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。

责任追究情况:礼泉县新时社区纪工委依据《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》,给予张尚武同志勉谈话处理;城市社区纪工委对邵凌冰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理;药王洞社区城建办主任王宇同志、企业办主任王超同志在工作中有监管不力、工作失职行为,鉴于这两名同志已在同类投诉中实施了问责,此次不予追究。

[网络编辑:苟玉琳]

www.57365.com 主办 礼泉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承办  陕ICP备12007882号 陕公网安备61042502000101号
联系电话:029-35621318 传真:029-35621317 地址:咸阳市礼泉县市政街1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