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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.57365.com关于省委第一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(十六)
发布时间:2017-09-20  字体:   浏览次数:

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,现将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:

一、省委第一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基本情况

信访举报反映“城关镇备战路汽车检测站旁边的塑框厂,24小时加工,气味刺鼻,噪音扰民”。

二、调查核实情况

经查:信访举报的“塑框加工厂”名为礼泉县秦元果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,位于礼泉县西南大街西段,2010年10月投产,该公司占地3.1亩(租赁庄基地),原料为塑料颗粒和石粉,采用塑料热熔、模具加工、截边制框工艺,生产果品塑筐。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,公司有营业执照,未建设大气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,未办理立项、土地、选址、环评等手续。

三:是否属实:是

四: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

举报问题查处情况:礼泉县秦元果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属于“散乱污”企业,监管部门为县工业局,城市社区之前因排查不细致、工作不扎实,未对该包装厂进行摸排建档,未列入全县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范围之中。2017年9月11日,县电力局对该公司生产用动力电实施断电措施;县环保局依据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三十条之规定,对该公司生产设备及电力设施进行了查封,针对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,擅自开工建设投运的违法行为,县环保局下发了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处罚1.26万元。

整改措施:一是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10月底完成现场设备、设施等清理工作,逾期未清理则予以强制取缔;二是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,防止擅自恢复生产。

责任追究情况:礼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对在工作中监管不力、工作失职行为的城市社区包片干部刘俊峰同志给予警告处分。

[网络编辑:苟玉琳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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