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 | 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单位(零售)资格认定 |
设定依据 | 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3号)第五条 毒性药品的收购、经营,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 |
申请条件 | 从事药品销售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和个人 |
服务对象 | 法人、自然人、其它团体 |
办理材料 | 1、申请书;2、身份证明;3、场地证明;4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;5、经营场所布局图;6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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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构 | 礼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(礼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) |
办理地点 | 礼泉县西兰大街报时大楼7楼法定工作日 |
办理时间 | 周一至周五(早上8:00-12:00 下午2:00-6:00 ) |
联系电话 | 02935616269 |
办理流程 | 申请—受理—审核—审批—办结—发证 |
办理时限 | 20个工作日 |
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
表格下载 | 无 |
备注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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